物業費不好收,你為啥不試試律師函?
??导覉@物業 / 2017-11-30

近日,渝北區唐莊小區的不少居民收到一封催促繳納物管費的律師函,他們對此很有意見,他們認為物業公司不作為,反給自己發律師函,無疑是“倒打一耙”;而物業公司給出的說法,則與居民完全不同。
業主:
物業公司未盡職責
昨天中午,渝北區唐莊小區內幾位居民聚在一起,說起收到律師函一事,幾位居民有些激動。
幾位居民表示,律師函上表示居民因未繳納物管費,催促居民盡快繳清拖欠的物管費,否則將向法院起訴。幾位居民承認確實未繳納物管費用,但不繳納物管費用是有原因的。
居民徐光禹表示,小區物管公司——蘭華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與小區業主的合同2010年已經到期,物業公司的服務也難以讓小區居民滿意,所以部分居民拒繳物管費。
“小區安保、清潔等方面不達標,讓我們怎么滿意嘛?!闭f起不繳物管費的原因,居民們大倒苦水。此外,小區電梯維修、車庫以及房屋出租的收益問題也是居民抱怨的重點。
居民王盛全表示有好幾年沒繳物管費,收到律師函他當場就撕毀了,“一個沒有簽署合同,服務達不到要求的物業公司,憑啥繳費?”
物業:
律師函屬無奈之舉
重慶晨報記者找到了蘭華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在唐莊小區的張經理。他表示物業合同的確于2010年到期,但由于唐莊小區沒有成立業主委員會,所以物業公司與居委會協商后繼續履行物業服務。
居民反映的物業公司私自出租車庫以及公共面積用房的收益問題,張經理稱,出租行為均由開發商進行,所得的收益也屬開發商,這是居民誤會了。
至于小區安保、清潔以及電梯維修等問題,張經理表示,小區一直按照規定進行安保和清潔服務,對于電梯也定時檢修和保養,“這些都有記錄?!?/span>
“聘請律師催收物管費實屬無奈?!睆埥浝斫榻B,未繳納物管費的居民只占一小部分,由于拖欠時間過久,多次溝通無果后,物業公司只得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記者傅柃暢)
新聞鏈接
相關法規對此有約束
根據重慶市國土房管局上半年公布的《重慶市物業管理實施細則》,對小區業主和物業公司分別有相關的詳盡規定。
根據規定,對于惡意欠繳物管費的業主,將納入銀行個人誠信系統。實施細則明確規定,業主有欠繳物業服務費用等嚴重違反物業服務合同以及違反管理規定等行為的,經人民法院判決生效或仲裁確認的,按照個人信用信息管理有關規定錄入個人信用檔案。
實施細則還規定,物業服務合同終止或者業主共同決定不再接受事實服務,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15日內與業主委員會完成交接;未成立業主委員會的,由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指導居(村)委會暫代行業主委員會職責完成交接。